第九屆流音之星全國高中職歌唱大賽報名簡章

 

一、  主辦單位:

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17th

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12th

台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24th

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7th

台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10th

二、  召集人:

         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蔡至峰

手機:0976203915

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涂悅晴

手機:0921479890

三、  活動日期:2013年10月30日 至 12月21日 止。

四、  報名截止日期:2013年9月21日 至 10月27日止。

五、  活動內容:

l  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初賽-個人組

活動時間:2013年10月30號 18:30-21:30

10月31號  18:30-21:30

11月1號 18:30-21:30

11月2號 9:30-12:00  18:00-21:30

11月3號 9:30-12:00  13:00-17:00  18:00-21:30

活動地點:建國中學

活動對象:所有個人組參賽者約1050名

活動內容:

  1. 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,曲目不限,限時一分鐘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並由評審給予口述講評。由三名評審評分,並以分數高低每場次分別選出晉級複賽之人         選共180名。
  2. 現場由工作人員錄影,主辦單位將會挑選較優秀者上傳至官方網站。
  3. 人數上限:平日晚場125人、週末早午場125人、週末晚場150人

l  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初賽-團體組

活動時間:2013年11月2號 13:00-14:50  15:10-17:00

活動地點:建國中學

活動對象:所有團體組參賽者約150組

活動內容:

  1. 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,曲目不限,限時一分半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並由評審給予口述講評。由三名評審評分,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組別共35組。
  2. 現場由工作人員錄影,主辦單位將會挑選較優秀者上傳至官方網站。
  3. 人數上限: 75組/場

l  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歌唱講座

活動時間:2013年11月8日 18:30-21:00

活動地點:松山高中大講堂

活動對象:晉級複賽之選手

活動內容:由專業歌唱指導老師為晉級複賽之選手做複賽準備之指導。

歌唱老師簡歷: 陳威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酷米音樂製作公司新人歌唱教師、台大等二十餘所各級學校歌唱指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IROCK海國音樂教育中心Vocal老師、全國各單位歌唱比賽評審

l  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複賽

活動時間(個人組):2013年11月17日 13:00-17:00 18:00-21:00

活動時間(團體組):2013年11月17日 10:30-12:00  

活動地點:郵政博物館10樓大禮堂(建國中學旁)

活動對象: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複賽之參賽者。團體組35組,個人組180組。

活動內容:

  1.  晉級者以主辦單位所公佈之指定曲進行複賽,時間不限,由主辦單位提供伴唱帶。由三名評審評分,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決賽之人選,團體組共10組,個人組15組。
  2.  現場由工作人員錄影,錄影內容將上傳至官方網站。

l  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決賽

活動時間:2013年12月21日 17:00-22:00

活動地點: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中正廳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活動對象: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決賽之參賽者。團體組10組,個人組15組。

活動內容:

  1.  晉級者以自選曲進行第三輪歌唱比賽,時間不限,由參賽者自行提供伴唱帶。
  2.  由五名評審評分,並以分數高低決定比賽各組前三名之人選以及進行頒獎典禮。

六、  比賽獎勵:

個人組第一名 獎金12000元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第二名 獎金8000 元 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第三名 獎金5000 元 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團體組第一名 獎金16000元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第二名 獎金12000 元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第三名 獎金8000 元 流音之星獎盃一座

個人、團體組之前三名皆可免費獲得至藝人等級之錄音室錄製單曲機會!

七、  評分方式:

初賽及複賽將由三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,決賽由五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。

個人組評分項目共分為:音準及節奏30%、音色20%、技巧30%、詮釋10%、台風10%

團體組評分項目共分為:音準及節奏20%、音色20%、技巧20%、詮釋10%、台風及默契30%。

評審亦會評估歌曲難度在評分標準上作些微調整。

違反比賽規則或活動相關規定者,當次比賽分數不予採計。

八、  活動相關規定:

  1.  此活動對象為全國地區(各縣、市)之高中職在學學生,若不符合規定者將自動刪除比賽相關資料,比賽分數不予採計。
  2. 本歌唱大賽之評分人員皆為專職音樂人士,並採用高規格之設備,具有高公信力及公正性。若評分上有所疑問則以評審意見為主。
  3.  本活動係屬正式比賽,請穿著較為正式之服裝或表演服裝入場,穿著過於暴露、不雅或做出任何政治立場表達、怪異粗俗標語之服飾者,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之入場,當次比  賽成績不予採計。
  4.  參賽者演唱期間禁止出入比賽場合、大聲喧嘩或做出任何干擾比賽進行之動作。若違反規定者,主辦單位有權請參賽者或觀眾離開比賽場地,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。
  5.  請密切注意比賽公告,相關訊息以官網最新公告資料為主。比賽三日前將公告所有相關事項,若因參賽者未詳細閱讀報名須知或官網公告而造成權益受損者,主辦單位不予  負責。
  6.  若比賽期間出現冒用他人身分、偽造證件或違反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或相關法規者,主辦單位將通報警方處理,一切依法處置,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。
  7.  若比賽預定日期遭遇颱風、地震、豪大雨或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,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及另行通知參賽者。
  8.  評選得以進入複賽或決賽者,將於比賽後三日內公告於官方網站,並公告相關訊息。
  9.  因比賽期間發生之重要缺失造成參賽者權益受損,主辦單位將全權負責並退還兩倍報名費。審查時以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、民法、刑法、行政法及相關規定為主。
  10.  參賽者請自行複製活動相關規範及公告內容,以便日後查證之用。
  11.  主辦單位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意權。
  12.  演唱時禁止使用現場伴奏(如樂器)或攜帶音樂播放器上台。
  13.  若非主辦單位之疏失,伴唱帶一律不予重複播放。
  14. 參賽者應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攜帶學生證至會場辦理報到手續,比賽開始後仍未報到者,參賽資格予以取消。
  15. 比賽開始前60分鐘開放現場報名,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或額滿截止。
  16. 經司儀唱名三次未上台者視同棄權,本大會不予退費。
  17. 因音響器材所造成之音效問題不影響比賽成績。
  18. 禁止破壞現場器材,違者照價賠償。
  19. 參賽者禁止接近評審區或與評審交談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九、  注意事項:

個人組:

  1.  初賽:按鈴後15秒內停止演唱者,不扣分。按鈴後15秒內未停止演唱者,以10秒為單位(不足10秒以10秒計),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。
  2.  複賽: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,不予計分。

團體組:

  1.  每組不得超過4人或少於2人。
  2.  初賽:按鈴後10秒內停止演唱者,不扣分。按鈴後10秒內未停止演唱者,以10秒為單位 (不足10秒以10秒計),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。
  3.  複賽: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,不予計分。

十、重要公告:

     本屆初賽,評審將在按鈴後給予口述講評。為確保講評不公開,主辦單位將初賽地點定於一般教室,比賽教室內僅有上台參賽者、評審及現場工作人員,其他參賽者則於等候教室等候。 詳細教室位置圖將於比賽前一個禮拜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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